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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适合学生的考试

2010-06-29 15:12:26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8134

当前,以寻求适合教育的学生为理念架构的考试制度,与大众化教育时代寻求适合学生的教育的主旨南辕北辙,显然无法适应全民教育时代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要求。在这种制度下,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情趣爱好的发展、个性特长的展示,都受到极大的挤压。趋同性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衍生了以高考为本位的学校教育运作体系,统一的目标、要求、内容和评价,不仅成为教育工作者难以逾越的雷池,也成为学生成长的障碍。许多基层教育工作者提出,改革现行考试评价制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最佳突破口。

事实上,推进素质教育必须首先改革现行的考试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推进素质教育后,作为一项重大举措,各地首先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指出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然而,在高考制度以及与之相呼应的中考制度改革方面,或多或少存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现象。为使考试真正为素质教育服务,必须对现行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

我们认为,高考改革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改革的目的是什么?二是改革的对象是什么?三是改革的方法和步骤是什么?只有在明确这三个基本问题的前提下,高考改革才能朝着预期的目标前进。

高考改革的目的有三个:一是为了更好地让高校选拔人才,二是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成长,在品德、知识、能力各方面得到发展,三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们的高等教育改革,乃至我们整个教育的改革。

众所周知,当前高考存在最大的问题,是考了知识没考能力,更考不出品德、思想。怎么办?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现有的考试形式和方法,继续考学生的知识。同时,也要兼顾运用一些可以检测学生的品德、思想和能力的做法,要看学生平时在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表现,还要组织对学生进行面试,通过交谈发现学生的思想宽度、厚度和深度,以及习惯爱好、生活品性。另外,还有必要指出一点是:一定要弄清楚考试有两种性质,或者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选拔性考试,高考就属于这一类,就是通过一张试卷检测知识的掌握情况,另一种是水平性考试,平时的测验性就属于这一类,这种考试可以多种形式、多次进行,不拘一格,随时展开,主要监测思想、品德、习惯、爱好等等,不能在讨论时把两种考试混为一谈,进而否定高考,取消高考,就像现在讨论高考改革时我们经常看到的一些人的偏激的观点那样。因而,高考改革的对象,不仅包括高考制度本身所包含的各个要素,如科目设置、录取方式、考试方法等,还包括与高考紧密相连的其他外部因素,如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基础教育制度以及高等教育制度等等。

在明确了高考改革的目的与对象之后,就应该针对目的与对象,在大量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法,采取可行、稳妥的改革步骤。高考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因而,高考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将是一个更大的系统工程。

为此,我建议:高考制度改革应以扩大考生的选择权、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为核心,建立以统一考试为基础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考试制度和录取制度,实现考生自主选择考试、自主选择学校、多次录取机会。同时,应举行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学业能力水平测试的内容以考查学生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为主,类似于美国的SAT考试,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标准评价,作为考生申请高校自主招生的门槛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可每年举行3次,有效期为两年。

高考制度改革是整体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需要进行缜密的整体设计,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